[业务名称]满分学习考试
[办理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放管服改革20条措施
[所需材料]1.身份证明原件;
2.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
[办理流程] 到车管所或通过网络完成满分学习 → 到车管所申请满分学习考试 → 车管所窗口审核受理 → 预约考试 → 缴纳考试费(或者网上缴费) → 到预约的考场参加考试 → 考试合格 → 到窗口领取驾驶证(AB类驾驶证将同时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办理期限]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在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区县交巡警支(大)队和车管所。
[费用]考试费:科目一50元/人。
[注意事项]l.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2.准驾车型为A1、A2 、A3 、B1、B2 需办理降级;
3.对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4.对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 分的,注销增加的准驾车型,原准驾车型为A1、A2 、A3 、B1、B2,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
5.均按照降级后的准驾车型进行满分学习和考试;
6.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 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 分以上的,需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